11月8日:行動上愛仇敵
27 「可是我告訴你們這些聽的人,要愛你們的仇敵!要善待恨你們的人!
28 要祝福詛咒你們的人!要為凌辱你們的人禱告!
29 有人打你的臉,連另一邊也由他打。有人拿你的外衣,連內衣也由他拿去。
30 凡求你的,就給他;有人拿走你的東西,不要討回來。
六章20到26節是主耶穌對門徒的挑戰,選擇跟隨耶穌要面對付出的代價,同時卻必得上帝的安慰和獎賞,反之跟從世界的享樂主義,不倚靠上帝,雖然可能在世上有富貴,卻要面對神的審判和在永恆失落的悲哀。所以,經文是給那些認同主耶穌訊息的人的應許、盼望並警告。踏入27節,就是主對這些預備好的門徒的吩咐,整個貫穿第六章的教導,是門徒在人際關係中活出愛,是一個真正跟隨主耶穌的門徒的特徵。
第一個吩咐是27至28節,就是要求我們對人顯出愛的態度。「可是」作為轉接語,明顯與上邊經文有關係,意思是不停留在知道,而是在行動上,所以27至28節有四個命令,分別是愛、善待、祝福和禱告。舊約有愛鄰舍的教導 (利 19: 18),這相對比較容易遵守,因為鄰舍通常在種族、語言甚至宗教都有相近的地方,但愛仇敵卻是愛那些跟你過不去和敵對的人。經文的背景顯然是指因為跟隨耶穌而引來各樣的辱罵和迫害,第二個命令去善待恨你的人,是愛的一個更具體的行動,雖然馬太福音的八福沒有記載一樣的字眼,但相信是當時主耶穌的吩咐,可參考彼得前書三章九節及路加福音六章33節。這種超乎常理和顛覆性的愛,不是停留在頭腦知識,而是主動的施予在敵對我們的人身上。
思想:
● 回想未信主的日子,甚至已經信了耶穌之後,有否在態度、行為和意念上與神為敵?慢慢讀出27至28節,代入自己成為神的仇敵,同時思想上帝過去對你的恩典,這就是天父對我們的愛,是顛覆性的,是不對稱的,亦是超越理解的。沉醉在上帝的愛中,發出絲絲的感恩和默默的懺悔。亦可參考以弗所書二章一至七節。
● 能夠付出這種愛唯一的解釋,就是我們經歷過這一種的愛,深深經歷天父的赦免和恩待。對敵人友善不一定換來對方良好的反應,因為這是一種主動和無條件的愛。為你不能付出這一種愛的原因禱告,在上帝面前赤露敞開你的心,亦讓祂幫助你先經歷神的愛。
● 如果這一刻你想到一些令你難堪的人,或對你有敵意的人,求神讓你拿開抱怨的心,甚至可以用善意對待他們,不是因為他們配得,而是我們門徒的身份,效法了主耶穌。禱告先自己充分經歷神的愛,才行出第一步。
靈修札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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